北京市西城區太平街1號唐興庚:
  關於北京廣安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與你之間的拆遷糾紛提出裁決申請一案,我局立案審理,現已審理完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西房裁字(2014)第178號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西安門大街115號)征收管理科領取裁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北京市西城區房屋管理局
  2014年9月12日
  (原標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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