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嚴運濤、陳春保、楊宏斌)一些明目張膽的瀆職行為,事後追責時,“集體決策”卻成為有關人員屢試不爽的擋箭牌。此種問責尷尬在黃岡將成為歷史。
  10日,黃岡在全國率先啟動建立政府權力監管清單制度,明確要求政府部門“曬出”各家的權力運行清單,清單上不僅要列出部門現有的各項權力,還要明確權力運行各個環節的責任人。
  “推行權力監管清單制度,目的是防止追責時難以鎖定責任人。”市監察局局長盧雪梅直言,某縣曾出現數千畝土地未批先建問題,紀委追責時,縣領導推說“這是前任乾的事”,部門負責人則拿出會議記錄說“這可不是我定的,而是領導集體決策的”。
  把責任細化到每一個人,紀委事後可對號叫板、照單追責。記者看到市城鄉規劃局關於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清單中,不僅有市局規劃審批科、中心城區、黃州分局、開發區分局具體辦事人員名字,還有市局分管和主要領導的名字。
  市紀委書記劉海軍說,監管清單打造了一條責任鏈條,形成監管責任的閉環效應。
  黃岡市政府所轄32個政府部門已列出權力監管清單,將通過政務網絡公佈接受監督。同時,還將建立部門監管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定期修改、適時完善並審核公佈。  (原標題:黃岡首推政府權力監管清單 責任人沒了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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